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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(三)

Time:2021-08-13 09:47:36   
受害人及其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,就是为了获得相应的赔偿的,以尽可能弥补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。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,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?这对受害人及其亲属而言,显然非常重要。

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标准

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,提出以下赔偿请求:

1、人身损害赔偿

(1)医疗费:按实际产生的费用,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,不包括因整形、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。

(2)误工费: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,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。

(3)护理费: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。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。

(4)交通费: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。

(5)住院伙食补助费: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。

(6)被抚养人生活费: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,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。

(7)丧葬费: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,以六个月总额计算。

2、财产损害赔偿

(1)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。

(2)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,如修理费等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受害人在诉讼中提出赔偿要求的,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资料,如医药费发票、车票等,否则可能会判决不赔或只是适当赔偿,届时赔偿的费用可能就会比实际损失低很多。

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而言,要是无法自行计算最终索赔金额的,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计算,同时若出现残疾、甚至死亡的,还可以向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残疾赔偿金、死亡赔偿金、抚养费等费用能不能索赔,怎样索赔的问题,尽可能索取最大的赔偿。

刑事和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

在刑事案件中,犯罪分子为了获得法院从轻处罚,会尽可能补偿被害人的损失,以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。但是,如果在判刑后,犯罪分子及其亲属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话,被害人时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呢?

在实践中,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行为后,必然会给被害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,而按照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,而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,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。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;对于犯罪情节轻微,不需要判处刑罚的,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。

因而,犯罪分子必然想尽办法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,如支付赔偿款、赔礼道歉等。即使暂时没钱赔偿的,也要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书等方式,来争取被害人谅解。

只是,如果不是当时就付钱的,在法院判刑后,有些犯罪分子或其亲属会反悔,不履行和解协议,反正案子判了不可能重判的。

但实际上,这时行不通的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双方当事人和解的,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,对和解的自愿性、合法性进行审查,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。

而正规的和解协议书,其民事部门和民事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,要是犯罪分子或其亲属不履行的,被害人及其亲属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通过法院来获得受偿。

当然了,最终由法院确定是否受理。要是法院不受理的,被害人及其亲属应该问清楚缘由,并着手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偿。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害的,要承担赔偿责任,被害人及其亲属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追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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